(一)遴选条件
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中级岗位的新入职讲师(助理研究员),可在入职当年申请“启航计划”的资助;入职当年未纳入“启航计划”资助的讲师(助理研究员)可在次年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够践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有良好的教师风度,能够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一定的学术积累。来校当年申报的需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文管类学科为省部级以上级别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第一作者已发表3篇以上“三类高质量论文”;来校次年申报的需达到“启航计划”来校当年申报的要求,且达到“启航计划”中期职责第4条的要求。
4.具有成为本学科骨干的潜质,对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
5.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管理协调能力。
(二)培养对象的职责
中期职责:
1.积极参加教学培养工作,完成一门不低于32学时课程的教学(或助课)任务(研究员系列除外)。
2.积极申报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各类纵向科研基金项目,至少主持1项纵向科研基金项目。
3.第一作者至少发表或录用1篇“三类高质量论文”,研究员系列至少发表或录用2篇“三类高质量论文”。
4.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国内或国际学术会议至少参加1次,校内“启航计划”学术交流报告会至少参加3次,并做1次学术交流报告。
期满职责:
1.获得学校颁发的“本科课堂教学主讲资格证”,研究员系列不做要求。
2.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或社科科学青年基金(不含一年期小额研究项目和交流类型项目),或主持1项省部级科研基金及1项博士后基金(或1项校级教改项目,或1项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奖),或主持1项重点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且到校经费超过80万元)。
3.第一作者至少发表或录用2篇“三类高质量论文”,研究员系列至少发表或录用4篇“三类高质量论文”。
4.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国内和国际学术会议至少各参加1次,且要做报告1次;校内各类学术报告会至少参加8次且“启航计划”学术交流报告会不低于6次,并至少做3次学术交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