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力行计划”岗位设置与选派流程?
发布时间:2022-03-30   作者:   浏览次数:

 (一)岗位设置

力行计划挂职岗位分为校内挂职和校外挂职岗位两类:

1.校内挂职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设置辅导员、校机关等力行岗位。教师可根据岗位要求和职责进行申报,学校批准后可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按挂职岗位职责进行管理。

2.校外挂职

学校根据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签订的合作协议要求或上级有关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借调需求,选派研究方向匹配的青年教师到合作单位、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挂职或借调。企业的力行岗位设置主要是从事科技方面的总经理助理、矿长(厂长)助理和副总工程师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力行岗位主要是职能部门相关岗位。挂职期限根据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确定,一般为一年。

对外合作与发展处、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与校外合作单位的联系、接洽、沟通和确立意向等,确定校外挂职岗位设置情况。

(二)选派流程

人力资源部负责校内挂职工作的岗位发布、人员选派等,挂职所在单位负责过程管理等。相关流程如下:

1.校内挂职岗位由各相关单位报学校审核后统一发布;校外挂职岗位根据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发布;

2.教师本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3.教师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

4.挂职设置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选挂职人员;

5.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6.挂职人员在公示结束后,需与学校签订挂职协议,方可到挂职岗位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