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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1 浏览量:

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76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苏人社发〔202061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39号)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20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高级技师:

服务类:行政事务、烹饪、收银审核。

机电类: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

农业类:农艺、水产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

卫生健康类:药剂、卫生防疫。

地矿类:地质勘察。

测绘类:测绘员。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二)技师: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航闸技术、航标工、潜水员、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

农业类:农艺、动物养殖、水产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体育场地工。

卫生健康类:药剂、护理保健、卫生防疫。

民政类:殡葬服务。

地矿类:地质勘查。

测绘类:测绘员。

市场监管类: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操作。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三)等级工: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航闸技术、航标工、潜水员、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

农业类:农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体育场地工。

卫生健康类:药剂、护理保健、卫生防疫。

民政类:殡葬服务。

地矿类:地质勘查。

测绘类:测绘员。

市场监管类: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操作。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二、考评对象

(一)高级技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1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技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012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

(三)等级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012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等级工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三、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取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或技师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可申报上一等级;取得初级工或中级工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满5年可申报上一等级(申报初级工无工作年限要求)。

3.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二)各等级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工:被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试用期满,或由单位普通工岗位转聘到技术工岗位。

申报中级工: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1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技术员职称的人员且工作年限满5年。

申报高级工: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2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

申报技师: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社 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申报高级技师: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在技师岗位任职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的操作和工艺技术难题,业绩明显,具备传授技艺的能力。

高级工以下转工种(岗位)或新进人员: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申报同等级新岗位工种培训考核。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受岗位工作年限限制,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申报。对新调入人员或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退役士兵,比照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通过岗前培训考核认定相应技术等级。

(三)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不得擅自突破。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申报中级工、高级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

2.申报技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高级工岗位期间,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3.申报高级技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个人奖励证书);具有绝技、绝活,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名额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高级技师时,总务部可推荐2名(不同工种),其他单位推荐1名。

五、申报材料要求

按《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须知》(附件1)的要求准备材料。

六、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711-715日:个人填报材料,单位推荐。各单位于715日前将申报人相关材料和《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报送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二)716-723日:人力资源部对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考评小组考评。

(三)724-810日:公示遴选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徐州市工考办,参加下一步的考评。

联系人:袁莎莎

联系电话:835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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