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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占当年评聘指标”的专任教师新聘机会如何使用?
发布时间:2022-11-29   作者:   浏览次数:

“不占当年评聘指标”是指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新进专任教师聘任管理办法》(中矿大人字〔2022〕6号)规定:以准聘副高形式引进的专任教师,在前3年准聘期内,享有1次“不占当年评聘指标”的专任教师高级岗位新聘机会。

根据学校专任教师岗位新聘工作安排,在资格审查阶段之前,符合上述办法要求的新进专任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向人力资源部人才引进办公室提出使用申请。人才引进办公室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转交师资工作办公室进入新聘程序。除因为非个人因素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如教务部教学评价结果未明确等)可视为未使用此机会。其他进入达标审核以及后续所有新聘环节的,无论是否通过,均视为已使用此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