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一般意义上是指工作的效果和效率。具体来讲,就是一定时期内单位及及个人的履职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最终体现为工作行为或者结果中的投入产出比。结合学校实际,绩效可以理解为用来衡量学校工作的效果,包含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综合管理等各个方面工作目标在内,最终体现为对学校改革发展目标实现程度及效率的衡量与反馈。
绩效工资是建立在绩效考评基础上,将收入分配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是对绩效考评结果的最终运用和体现。我校从2018年1月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总的原则是“以岗定薪、绩效导向”。绩效导向主要体现在绩效工资中奖励性年度综合绩效分配上,即由学校每年年终组织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绩效考评,人力资源部根据考评结果对各单位奖励性年度综合绩效额度进行核定,再由各单位制定考评分配方案,在额度内向教职工进行二次分配,注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