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办公室(省人才中心矿大分中心)职责
发布时间:2019-11-27   作者:   浏览次数:

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其他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制定和修订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和制度,逐步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推进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日趋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

3、负责新入职人员档案的接收、立卷、分类、整理、审核、装订、入库,以及档案信息的数据录入、档案目录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的打印,完成教职工对《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内容的确认签字和归档;

4、负责各类档案散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归档工作,掌握档案材料形成规律,提醒材料形成部门及时送交归档,维护档案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5、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的审核,特别是“三龄两历一身份”的信息审核,维护档案的真实性;

6、维护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数据信息;

7、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和统计,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

8、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和档案库房的“六防”工作;

9、对档案材料形成部门的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0、完成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