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各位博士后: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中矿大人字〔2018〕4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统招博士后中期考核,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培养期(3年)将过半且未进行过中期考核的统招博士后。
二、成果期限
成果需为博士后培养期间的成果。
三、考核内容
统招博士后的中期考核考核以流动站和博士后所在单位为主,主要考核博士后的敬业精神及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实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难题、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目标等。
四、考核流程
1、博士后填写中期考核表,并报送流动站、有关单位。
2、流动站、二级单位完成统招博士后的中期考核,并报送中期考核表、汇总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3、学校审核、备案。
五、材料报送及其他
1、2019年12月16日前,各单位将完善意见的中期考核表、汇总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等报送到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联系人:张宁、杜淳;联系电话:83590200、83593018;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05。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