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3)和《中国矿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14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选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原则上来校工作满两年,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教师高级岗位。承诺长期服务于学校,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须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1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和外方合作者个人简历,个人简历须有外方合作者签名。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附件1)者优先推荐。
6、暂不接受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经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并出国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回校工作未满五年;
(5)曾经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但因个人原因放弃未满5年,或经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6)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说明:以上公派出国项目包括国家、江苏省、学校等资助的项目。如项目本身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7、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2)访问学者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博士后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材料报送及选拔程序
1、教师个人申请。根据条件要求,填写《国家全额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选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准备个人申请材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各单位。
个人申请材料一般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外语合格证明材料;
(3)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
(4)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在泰晤士排行200强以外的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需提交其他排名或证明材料);
(5)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ESI、QS等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6)推荐人选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论文(仅提供检索证明)、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2、单位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报送材料。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确定推荐人选,填写《项目申报审批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各单位于2021年3月26日前统一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至师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11-2),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审批表》和《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审批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szb@cumt.edu.cn;
(2)本单位各申报人员准备的纸质个人申请材料;电子档材料发送至:szb@cumt.edu.cn。
3、学校审批。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4、入选教师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规定时间内(4月10日-4月30日)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5、5-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6月下旬,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教师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入选教师按照《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提前准备个人相关材料,务必于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曾经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申请的用户名(不管是否曾被录取)一律作废,请重新注册;
3、受理机构选择“中国矿业大学”;
4、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评议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七、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因故放弃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同时,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不批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须慎重考虑,做好申报规划。
2、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与学校签订《中国矿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生效;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预定机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等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3、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4、出国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学校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加强对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期间管理工作的函》(附件5)的要求,杜绝“只访不学”和“携带配偶和子女一同游学”等现象。
5、出国期间每3个月向学校校内联系人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6、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的任务和要求,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后及时汇报留学成果,并须在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八、其他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未被录取者,可优先推荐为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学校海外培训计划出国留学人选。
2、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师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陈大鹏,电话:83590203,邮箱:szb@cumt.edu.cn。
师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