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院士增选年。元旦前后,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相继发布了2021年院士增选相关通知。

  依据增选通知精神,院士增选有两个渠道,其中院士提名是增选的主要渠道。除院士提名外,我校还可通过中国煤炭学会、中国科协(学术团体渠道)进行推选提名。也可以同时通过以上两种渠道提名、推荐(互相不冲突)

  根据中国煤炭学会、中国科协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通过学术团体渠道提名推选院士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和名额

  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到2021年6月30日的实足年龄)。凡已连续3次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停止1次被提名资格。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

  根据科协通知精神,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报送材料

  在科协通知材料(即本通知附件1,主要包括《推荐书(提名书)》、《确认函》、保密审查证明及附件材料,科学院工程院略有不同)的基础上,增加报送中国煤炭学会的两个材料:《推荐机构申报表》(附件2)和《推荐书、提名书摘要表》(附件3)。

  特别说明: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可直接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院士增选”栏目下载。

  上述材料要求纸质档一式一份,电子档(含mdb数据文件)刻盘报送。相关推荐书、提名书在报送时应完成签字程序。

  通过院士提名渠道提名的候选人,依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相关通知要求执行,人力资源部按要求在相应时间节点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三、时间节点和联系方式

  根据中国煤炭学会通知,今年的学术团体渠道提前到春节前完成全部推荐工作。我校二级单位(学院、重点实验室)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31日(星期日),材料可于2月1日(星期一)上午上班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按要求完成推荐(提名)材料的报送工作。未尽事宜,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材料报送地点:高端人才办公室(行健楼A209-2)

  联系人:房坤

  咨询电话:83590810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