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高级基础岗位新聘申报人员校外同行专家评价工作的通知

人力-师资[2021]02号

发布时间:2021-01-1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规定>4个文件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9]8号)中关于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的要求,申报高校教师高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人员的校外同行专家(本专业或学科)评价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采取网络送审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送审内容

高校教师高级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受聘现岗位以来的3件代表性学术成果用于评价。代表性学术成果是申报人员在所从事学科领域获得的具有标志性、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论文、著作、专利、行业标准、国防科技报告、决策研究和应用成果等。

二、送审信息填报

1、中国矿业大学同行专家评价系统地址

https://pingshen.acabridge.cn/com/company/inspectedPerfect?token=IqUcPpmUxPec3c$2538

2、填报时间

请申报人员务必于2021112—115日填报送审信息,评价系统将于20211151700时关闭。

3、填报要求

填报要求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同行专家评价系统使用手册》(附件1)。请申报人在填报系统信息前务必认真阅读《使用手册》。

三、结果使用

1、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均送3名校外专家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分为已达到未达到。申报人员获得2个及以上已达到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结果2年有效。申报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第二年是否重新送审,如重新送审,则前一年送审结果失效。

32019校外同行专家评价工作中,获得2个及以上已达到评价结果的申报人员原则上不再进行送审。如需今年再次送审,则需申报人员本人提供纸质送审申请。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在同行专家评价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者,一经发现,由学校统一研究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申报人员在同行专家评价系统中上传的《新聘申请表》和《评审意见表》须为单位在“岗位新聘系统”中最终审核无误后导出的表格。

3、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规定>4个文件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9]8号)的要求,通过材料审核与公示、民主测评和师德师风考察的人员方可进入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程序,若申报人员未通过上述程序环节,则此次同行专家评价填报视为无效。

五、联系人:李娟娟、聂文龙;联系电话:8359020383590205

 

 

师资工作办公室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