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0〕4号),受疫情影响,原定2020年上半年开展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延期,将与下半年认定工作合并开展,现将我校2020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1、2020年7月8日—8月20日,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到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处登记并缴纳教师资格认定费(根据苏教财〔2003〕95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认定费每人150元)。各单位请于2020年9月4日前将认定费用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表》等材料提交至师资工作办公室进行报备。
3、2020年9月11日前,各单位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4、拟于2020年9月16日(暂定)前完成体检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5、2020年9月17日-18日,网报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行政办公楼A211人力资源部师资工作办公室)。申请免试教育学、心理学人员需同时提供免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及确认要求
1、请各单位于9月4日前按以下要求将材料(相关表格材料详见附件1)统一报送至师资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11室),相关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纸质版、电子档)
(2)《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纸质版)。正反打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需和网上提交的、申报表上以及教师资格粘贴相片页上照片一致,到人力资源部师资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分发给申请人,以用于体检。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纸质版、电子档)。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各单位需成立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主要职责是通过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直接进行考察。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表》(纸质版、电子档)。根据工作安排,请将测试安排在报备日期之后,9月11日前。
2、请各申请者于9月13日-14日到师资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11室)进行现场确认,复印件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请相关要求及顺序如下:
(1)照片粘贴页。提供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 1 张,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25MM(宽)×35MM(高),冲印清晰。
(2)身份证原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认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5)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批复或相关证明材料。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相应栏目均需由所在单位评议组组长填写分数、等级并签字。
(7)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现场确认时,由师资工作办公室提供)。
(8)公办高校编外聘用的教师和民办高校教师需提供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社保缴纳凭证,在编人员须由学校提供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编人员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提供,其它人员聘用合同书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需本人提供,社保缴纳凭证可通过“徐州人社”App的“业务办理”栏开具社保缴纳凭证)。
(9)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当学年内的教学任务书(附件2)或学工部门出具的专职辅导员证明;
(10)将以上第(1)至(9)项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不需装订,用曲别针或燕尾夹固定,一齐装进材料袋中(材料袋粘贴统一封面),涉及“申请种类”或“教师资格种类”请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相关表格材料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8月20日后网报系统关闭,不再进行补报名。
2、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安排。
3、各单位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情况的考察。师德师风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审核认定。
4、申请人提交的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照片必须由专业照相馆拍摄。不得使用艺术照、生活照、自拍照、翻拍照等,不得使用大头贴。
网上提交的照片须图像清晰,应为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纸质照片大小为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25MM(宽)×35MM(高),由专业照相馆冲印,不能用电脑打印。
5、申报材料集中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后,不允许补、换,凡不齐全或不规范的,均直接认定不合格,申请人需到下一年度重新申请。
6、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相关课程,须提供免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3。
8、联系人:李娟娟、聂文龙;联系电话:83590203,83590205。
师资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