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99 号)的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计划2015年资助项目(第十二批)、2016 年资助项目(第十三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项目今后不再安排结项手续。
二、验收内容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果,获得的奖励,技术成果的转化等;
2.人才建设情况,包括高层次人才培养,人才团队建设,后备人才成长,人才及团队获得的奖励等;
3.经费使用情况,资助经费的使用,配套资金的安排等;
4.其他与“六大人才高峰”培养有关的情况。
三、结项程序及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结项验收申请,参照结项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附件1),填报《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2)、《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统计表》(附件3),提交项目结项报告(报告一般应包含目录,建议报告内容可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研究关键技术及难点、项目研究情况及主要成果、项目技术突破创新及创新点、人才团队建设情况、成果转化情况等,内容仅供参考)并附项目成果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申请表》(附件2)、《统计表》(附件3)、项目结项报告还需提交电子版,结项报告和项目成果证明材料需统一装订。结项材料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
2.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学院、重点实验室等)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专业技术职称副高以上)对项目负责人的任务完成、取得成效、人才及团队成长等情况进行评估鉴定,并提出结项的意见建议(建议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并根据要求在验收申请表中由评审专家填写意见并签字。
3.学校将组织人员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验收材料及二级单位组织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查,将有关材料分别提交财务及审计部门审查,并提出结项的意见建议(建议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
四、时间安排
7月1日前,各单位将结项材料整理汇总后,将《申请表》(附件2)、《统计表》(附件3)、结项报告和项目成果证明材料等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行政楼A208),附件2、附件3及结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lents@cumt.edu.cn。
联系电话:83590810;
联系人:王彭鹏、房坤。
人力资源部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