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2018年,学校继续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江苏省、学校等各类公派出国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为帮助教师提前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做好出国计划,现将2018年国家、省、学校公派出国项目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国家、省、学校等公派项目预计申报时间
参考往年的申报时间及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工作计划,预计2018年国家、江苏省、学校各类公派出国项目的申报时间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额资助项目:预计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中下旬(申请时间较往年有所提前),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初,申请者需有邀请函,申报条件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额资助项目申报条件》(附件1),对于已达到基金委规定外语条件(附件2)的人员优先推荐。入选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高校合作项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者需达到基金委规定的外语要求并有邀请函,申报条件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条件》(附件3)。第一批申请时间预计为2018年4月初,入选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第二批申请需按照留学基金委的具体通知执行,如开展第二批选拔工作,预计时间为2018年9月,入选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3月31日。
3、江苏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该项目2017年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6个推荐名额):预计申报时间为2018年1月或3月(寒假前后),申报条件请参考《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项目申请条件》(附件4),申请时需有邀请函。境外接受单位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一般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最近一年度排名为参照,学科排名以最近一年度ESI、QS学科排名为参照。入选人员资格保留一年,自入选之日起算。
4、学校“海外培训计划项目”:预计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申报条件请参考《中国矿业大学“海外研修计划”申请条件》(附件5),需有邀请函。入选人员资格保留一年,自入选之日起算。
5、如有其他各类公派出国项目,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通知执行。
二、相关说明
1、上述公派项目的申请条件均按历年惯例,仅供参考,具体以2018年申报通知为准。
2、为提高公派出国项目的录取率并保证能够按期出国,请提前办理好邀请函、准备相关外语考试等事宜。
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如获批,请务必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出国。如确实无法成行,须至少在留学资格失效前1个月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
4、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14号)的规定,曾经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资格并出国的人员,回校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6个月以上的长期出国。
5、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公派出国资格的,5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公派出国项目资助。
6、联系人:许梓楠,联系电话:83590205
师资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额资助项目申报条件.docx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x
附件3-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条件.docx
附件4-江苏省资助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项目申请条件.docx
附件5-中国矿业大学“海外研修计划”申请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