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有关单位:
经各单位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并公示,我校第九批校级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第十批校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对象已确定,入选通知详见《关于公布我校第九批校级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第十批校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名单的通知》(附件1),培养期限从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修订)》(中矿大人字[2014]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2)要求,请各单位做好本批次培养对象双向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校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签订的《双向目标责任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由单位初步审核后,交由人事处师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返还至学院,由本人、本人所在单位、学校各执一份。
二、《双向目标责任书》填写时可参考《管理办法》。
三、请各单位尽快通知本单位入选人员填写《双向目标责任书》,由单位初步审核后,于2017年12月13日前报送至师资办公室(行政楼A211),电子版请发送至szb@cumt.edu.cn。
四、如有问题,请致电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人:聂文龙;联系电话:83590203。
师资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附件1:关于公布我校第九批校级青年学术带头人和第十批校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修订)》(中矿大人字[2014]11号).pdf
附件3:双向目标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