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遴选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人员
二、公示
公示期间: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9日。
反映意见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学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书面、电子邮件(实名)的形式,向师资办公室(地址:南湖校区行政办公楼A211室,电子邮箱:szb@cumt.edu.cn,电话:83590205/83590203)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
师资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