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可以依托学校申请各类博士后的基金、项目,主要包括博新计划、各级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国(境)外交流项目等: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财政资助每人63万元。
◆仅允许全职博士后申请。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站前):18万元;特别资助(站中):18万元(社科15万元);面上一等资助:12万元(社科8万元);面上二等资助:8万元(社科5万元)。
3、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6万元。
4、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40万元。
◆仅允许全职博士后申请。
5、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或接近)。
6、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
7、香江学者计划。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
8、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元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
9、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
10、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资助每人30万元。
◆仅允许全职博士后申请。
11、根据徐州市《关于资助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的实施细则》,入选我校与在徐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可以申请徐州市人才科研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8万元)。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选择到徐州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以申请博士后人才留徐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三年内每年10万元)。
此外,学校积极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以及国家科技部、工信部、教育部和省市政府部门等发布的各类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