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中青年教师“力行计划”实施办法(修订)》(中矿大人字〔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设岗单位需求,现决定开展中国矿业大学2025年第五批“力行计划”挂职岗位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2.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理论素养;
3.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高岗位的专任教师。
(二)岗位申报条件
岗位申报条件要求详见《中国矿业大学2025年第五批校外“力行计划”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挂职岗位需求及要求
1.岗位需求、职责及设置数量等详见岗位设置表。
2.挂职时间自选派人员正式派出后到挂职单位报到时间起算。
3.选派人员因有教学、科研工作暂时不能到岗的,可与挂职单位协商后暂缓报到。
三、挂职期间待遇
1.挂职人员的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原受聘岗位与学校其他在职人员同等对待,挂职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2.学校为校外挂职人员购买挂职期间商业保险一份,并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给予校外异地挂职人员报销每年二次的往返旅费。
3.校外挂职单位为挂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方面的条件。
四、挂职期间岗位职责与考核
1.遵守法律、法规和所挂职单位相关制度,维护学校荣誉。
2.按照所挂职单位工作要求,完成相应岗位职责。挂职期间不作原岗位基本工作量要求,聘期业绩成果按学校所聘岗位相应要求执行。
3.挂职期满的考核由所挂职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考核由教师派出单位组织开展。挂职期满,提交个人挂职总结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展示;同时挂职经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4.校外挂职人员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学校与所挂职单位的多方面合作和交流,在挂职期间组织1-2次校企、校地科技对接交流活动。
5.校外挂职人员要及时反馈所挂职单位的科研及管理需求,联系相关学科切实解决所挂职单位相关问题。
五、挂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申报教师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力行计划”岗位申请表》(附件2)。个人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25年7月4日17:00前,将完善所在单位意见后的申请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部(行健楼A211-2),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
2.挂职单位考察与学校公示。经学校讨论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转相应设岗单位。设岗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选挂职人员报学校审议后,学校统一公示推荐人选。
3.学校派出。公示无异议后,教师本人、教师所在二级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中国矿业大学“力行计划”岗位教师挂职协议》后方可正式派出。
六、注意事项
1.原则上,挂职教师每月1号集中派出,派出前需提前3-5个工作日办理签订挂职协议和其他手续。
2.校外挂职教师由挂职单位和学校共同管理,以挂职单位为主。挂职教师要服从挂职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3.校外挂职教师要将挂职期间的成果(调研报告、解决方案等)和总结报告报挂职单位进行挂职考核。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中青年教师“力行计划”实施办法(修订)》(中矿大人字〔2021〕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选派工作联系电话:83590203、83590205。
人力资源部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