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64号)和徐州市《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徐人社发〔2019〕92号)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考评工种
(一)考评对象
1、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20年5月底仍在职人员;
2、2015年以前(含)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二)考评工种
2019年高级技师考评工种见“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见附件1),其中已转工种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二、申报名额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时,总务部可推荐2名(不同工种),其他单位推荐1名。
三、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明显,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1、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3、按规定完成2018年和2019年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4、任现职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二)破格申报条件
1、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的。
4)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2、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高级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附件2)准备材料。单位填报《高级技师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出具由单位党政领导签字盖章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5月27日-6月2日,个人填报材料,单位推荐。
(二)6月3日-6月4日,人事处对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三)6月5日-6月7日,人事处组织考评小组考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比例人数择优推荐四名左右人选。
(四)6月8日-6月14日,公示遴选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徐州市工考办,参加下一步的考评。
办公地点: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A209)
联系人:袁莎莎
联系电话:83590210
附件1: 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doc
附件2:高级技师考评资格申报须知.doc
附件3:高级技师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中国矿业大学人事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