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76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苏人社发〔2020〕61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39号)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20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高级技师:
服务类:行政事务、烹饪、收银审核。
机电类: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
农业类:农艺、水产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
卫生健康类:药剂、卫生防疫。
地矿类:地质勘察。
测绘类:测绘员。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二)技师: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航闸技术、航标工、潜水员、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
农业类:农艺、动物养殖、水产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体育场地工。
卫生健康类:药剂、护理保健、卫生防疫。
民政类:殡葬服务。
地矿类:地质勘查。
测绘类:测绘员。
市场监管类: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操作。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三)等级工:
服务类:行政事务、讲解员、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商品营销。
机电类:修理装配、电工、机械加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市政维护、水处理工、机械操作、建筑技术。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汽车修理、航闸技术、航标工、潜水员、船艇技术、公路养护。
水利类:闸门运行、泵站运行。
农业类:农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文体类:图书档案管理、体育场地工。
卫生健康类:药剂、护理保健、卫生防疫。
民政类:殡葬服务。
地矿类:地质勘查。
测绘类:测绘员。
市场监管类: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操作。
军工电子类:电子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制造、动力运维、器件工艺。
二、考评对象
(一)高级技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1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二)技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0年12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
(三)等级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0年12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等级工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三、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取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或技师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可申报上一等级;取得初级工或中级工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满5年可申报上一等级(申报初级工无工作年限要求)。
3.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人员按实际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二)各等级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工:被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试用期满,或由单位普通工岗位转聘到技术工岗位。
申报中级工: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1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技术员职称的人员且工作年限满5年。
申报高级工: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20年,或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
申报技师: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社 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申报高级技师: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在技师岗位任职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的操作和工艺技术难题,业绩明显,具备传授技艺的能力。
高级工以下转工种(岗位)或新进人员: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申报同等级新岗位工种培训考核。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受岗位工作年限限制,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申报。对新调入人员或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退役士兵,比照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技术等级,通过岗前培训考核认定相应技术等级。
(三)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不得擅自突破。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申报中级工、高级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
2.申报技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高级工岗位期间,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3.申报高级技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个人奖励证书);具有绝技、绝活,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名额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高级技师时,总务部可推荐2名(不同工种),其他单位推荐1名。
五、申报材料要求
按《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申报须知》(附件1)的要求准备材料。
六、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7月11日-7月15日:个人填报材料,单位推荐。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申报人相关材料和《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报送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
(二)7月16日-7月23日:人力资源部对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考评小组考评。
(三)7月24日-8月10日:公示遴选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徐州市工考办,参加下一步的考评。
联系人:袁莎莎
联系电话:83590210
人力资源部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