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名额分配
推荐的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及限报按照省人才办、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本通知附件1)执行。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学校独立运行的科研平台可单独推荐。“双肩挑”人员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校不接受个人申请。
根据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对各二级单位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一)举荐名额
举荐仅限在我校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双一流”建设学科(一级学科)和第三期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中(一级学科)施行,且仅限举荐第二和第三层次。名额分配为:
第二层次:每单位可举荐1人;
第三层次:每单位可举荐2人。
举荐制人选经学校推荐后直接入选。各二级单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科列表见本通知附件5。
(二)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在学校全部学科中施行。名额分配为:
第一层次:每单位可推荐1人;
第二层次:每单位可推荐2人;
第三层次:每单位可推荐3人。
独立运行的科研平台可单独推荐,不占学院指标。各二级单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材料
(一)推荐报告。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拟推荐人选进行理想信念、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进行审查把关,并将把关情况体现在推荐报告中。如有举荐人选,应在报告中单列。推荐报告以二级单位党委名义出具(单位无独立党委的应同时由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行政章)。
(二)推荐人选业绩情况简表(本通知附件3,申请人签字后提交纸质档)。
(三)推荐人选汇总表(本通知附件4,同时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
(四)推荐人选申请书及业绩附件材料(本通知附件2,申请书及附件分别装订,放材料袋、贴封面,备查)。
三、时间节点和联系方式
各二级单位应于8月11日(星期三)之前提交本单位推荐材料。学校于8月16日前完成校内推荐并公示。
申报推荐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高端人才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房坤
联系电话:83590810
电子邮箱:talents@cumt.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