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新进专任教师聘任管理办法》(中矿大人字〔2022〕6号)有关要求:
(一)聘用考核分为期中考核和期满考核。期中考核为首次聘用前3年(准聘教授为前4年)完成时的考核,期满考核为整个聘用期结束时的考核。考核均由学校组织,一般在每年3月、6月、9月、12月举办四次。
(二)考核程序
1.个人填报
被考核人员根据已完成的聘用合同工作内容,按照学校和所在单位考核工作要求,如实的填报考核材料,交所在单位。
2.单位初审
被考核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进行评价;对其所填报的主要业绩和学术成果等进行审核。由单位报送至校人力资源部。
3.学校考核
由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同行专家组成考核小组,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适用于下一阶段的续聘或解聘。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在初审阶段,要结合合同约定的考核内容,认真对标相关文件要求,综合其日常工作表现及贡献,给出初步的考核建议。同时,单位主要领导要做好与被考核人员的谈心谈话,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对待考核工作。
2.学校考核阶段,被考核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备PPT进行汇报,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