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的薪酬待遇及其他支持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4-03   作者:   浏览次数:

1、薪酬待遇

学校提供薪资每年20万(不含学校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流动站和所在单位可另外提供薪资待遇。

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项目资助的,国家拨付的资助待遇与学校待遇叠加享受;企业联合培养的,企业资助和学校待遇叠加享受。

2、其他支持政策

1)畅通的晋升通道。在站期间可以评职称,且不受评审指标限制。通过评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经拟聘单位和学校同意,进入常聘序列,享受副高级人才引进待遇。

2)全方位的福利保障。享受教职工福利待遇,子女入托入学与在编在岗教职工同等对待,可租住博士后公寓。

3)支持国际化交流。可以申报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鼓励博士后开展国际学术研修和交流。

4)丰富创新的培养方式。3+1培养模式,博士后培养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展期1年,展期期间薪资待遇不变。在徐州以流动站自主招收的方式进行博士后培养,同时,可以选择在深圳、青岛或北京等城市的校地博士后联合培养基地开展联合培养。

5)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享有学校公共资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