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暂行办法》(2018)中有关申请资格和基本学术要求。 (2)获得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为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或其中的二级学科)、岩土工程、地质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土地资源管理等。 (3)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创新思维活跃,外语运用能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近3年,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且已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的论文、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1篇以上,或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