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低于学校博士后办法有关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学术背景、科研能力等要求) 1. 申请人应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具有良好的学术品德,身体健康; 2. 专业要求为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工程、表面化学或微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 3. 原则上应为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或海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的博士,近3年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JCR二区以上(汤森路透分区,下同)SCI论文1篇或SCI/SSCI论文2篇或CSSCI论文3篇或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果; 4. 具备开展采矿工程及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