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博士后流动站、相关学院: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博管办[2021]6号)相关规定和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六类项目(含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2.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3.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4.香江学者计划: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二、申报要求

项目类型

申报对象

资助期限和标准

2021年计划资助

国家规定申报期限

学校接受个人申请截止时间

备注

引进项目

不超过35周岁、近3年在国(境)外获得学位、博士毕业学校世界排名前100名或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或“一带一路”国家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前3名的拟进站或截止日期前6个月进站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的“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

国家资助期为2年,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
 
和学校待遇叠加享受。

500人以内(其中,世界排名前30名的直接资助为150人)

21-930日,第一批截止日期为415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930日。

21-927日都可申报,第一批校内截止日期为412日,第二批校内截止日期为927日。

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派出项目

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生。

国家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

100

21-415

412

学术交流项目

在站博士后,参加的国家学术会议应在本年度召开。

其中,参加系统中所列会议且受邀口头报告的申请人,先到先得、直接资助,名额用完为止。

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

100

21-1031日,第一批截止日期为6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为1030日。

21-1028日都可申报,第一批校内截止日期为628日,第二批校内截止日期为1028日。

香江学者计划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一般应为博士毕业3年以内)

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

52

21-415日,项目岗位在申报系统中列出

412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一般应为博士毕业3年以内)

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

25

21-415日,项目岗位在申报系统中列出

412

中德博士后

交流项目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一般应为博士毕业3年以内)

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

40

31-430日,具体启动时间视岗位发布时间定

428

具体事宜详见申报指南


三、注意事项

1. 各博士后流动站、相关学院应按照申报指南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特别要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和海外对口合作高校的宣传,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2.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了解相关政策、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在国家规定申报期限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栏目中进行申报,并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学校截止日期前提交项目申请。

3. 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4. 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5. “引进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 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各流动站应查验其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应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0516-83590200;办公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05室);博士后国际项目交流QQ群:973024575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