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76号)(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苏人社发〔2020〕61号)(附件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6号)和徐州市《关于做好2023年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23〕2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服务类:行政事务、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
机电类:电工、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航闸技术、船艇技术。
农业类:花卉园艺、农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民政类:殡葬服务。
测绘类:测绘员。
二、考评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4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三、申报名额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高级技师时,总务部可推荐2名(不同工种),其他单位推荐1名。
四、申报安排及考核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附件3),并参照申报须知提供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往年高级技师综合评审未通过或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考核人员需要重新报名。申报人须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单位考核评价。所在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各院系单位审核人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发现申报人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申报资格。由所在单位对照《2023年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附件5),填写《2023年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附件6)对申报人选做出考评, 并填写《XX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7),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 各单位在审核完成后,务必于6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行健楼A208-2),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kdrsk@cumt.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孟老师
联系电话:83590207、83590210
人力资源部
2023年6月6日
附件: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0〕76号)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苏人社发〔2020〕61号)
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
4、2023年工考申报须知
5、2023年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
6、2023年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
7、《XX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