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作者:   浏览次数:

人力-博管[2023]5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及拟进站博士后:

根据《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博管办[2023]48号)相关规定,2023年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继续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香江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60人以内。

2、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2023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30人以内。

3、学术交流项目: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3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

我校入选“香江学者”“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全职博士后,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我校相应博士后岗位薪酬,两部分待遇叠加发放;另可申请江苏省卓越博士后计划(两年30万),所有渠道经费叠加发放。

二、申报对象

1、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未进站的博士生或在职科研人员。

2、学术交流项目:在站博士后,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了解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

2、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人查阅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的研究岗位(附件2&3),并于420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相应项目,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另向中国矿业大学博管办提交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1(附件4

3、学术交流项目:申请人于920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请各单位在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青年教师等群体中广泛宣传和动员,吸引更多优秀博士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并精心组织申报。

2、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指南》,或联系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3590200,联系人:张老师,申报人员请加入申报QQ群(群号:295451108)。





中国矿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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