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力行计划”挂职岗位(第四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力-师资[2021]24号

发布时间:2021-06-2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经学校与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北京新风航天装备有限公司、徐州宏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洽谈,根据单位需求,决定开展2021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力行计划挂职岗位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2、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理论素养;

3、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高岗位的专任教师。

二、挂职岗位需求及要求

1、挂职岗位的设岗单位、挂职职务、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学历/学位要求职称岗位职责挂职期限和岗位数量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力行计划挂职岗位(第批)设置表(附件1)。

2、挂职时间自选派人员正式到职单位报到时间起算

3、选派人员因有教学、科研工作暂时不能岗的,协商后可暂缓报到,选派资格保留2021年8月31日

三、挂职期间待遇

1、挂职人员的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原受聘岗位与学校其他在职人员同等对待,挂职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2、学校为校外挂职人员购买挂职期间商业保险一份,并按照学校财务规定给予校外异地挂职人员报销每年二次的往返旅费。

3、挂职单位给每位挂职锻炼教师发放补助,具体金额待定

4、挂职单位为挂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方面的条件。

挂职期间岗位职责与考核

1、遵守法律、法规和所挂职单位相关制度,维护学校荣誉。

2、按照所挂职单位工作要求,完成相应岗位职责。

3、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学校与所挂职单位的多方面合作和交流,在挂职期间组织1-2次校企、校地科技对接交流活动。

4、及时反馈所挂职单位的科研及管理需求,联系相关学科切实解决所挂职单位相关问题。

5、挂职期间不作原岗位基本工作量要求,聘期业绩成果按学校所聘岗位相应要求执行。

6、挂职期满的考核由所挂职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考核由教师派出单位组织开展。

挂职期满,提交个人挂职总结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展示;同时挂职经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五、挂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申请教师填报《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力行计划”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21629前将《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力行计划”挂职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师资办公室(行A211-2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经学校讨论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转校外相应设岗单位。

2、校外挂职单位考察与公示。校外挂职设置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拟选挂职人员学校审议后,学校统一公示推荐人选。无异议后可赴挂职单位开展工作。

六、日常管理

1、挂职教师派出与学校签订校外挂职协议。

2、挂职教师由挂职单位和学校共同管理,以挂职单位为主。挂职教师要服从挂职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3、挂职教师要将挂职期间的成果(调研报告、解决方案等)和总结报告报挂职单位进行挂职考核

、其他

联系人:陈大鹏聂文龙,联系电话:8359020383590205

 

 

                                                 

师资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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