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议和《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专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基础岗位预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20]3号)的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2021年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基础岗位预聘的教师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受聘专任教师岗位,符合当年执行的《中国矿业大学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规定》中专任教师系列高级基础岗位基本要求及评价标准。
2.在学校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工作时,申报专任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基础岗位新聘,进入基层学术水平评价但未达到岗位限额推荐,且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人员。
3.申报预聘的岗位级别、类型原则上须与申报基础岗位新聘时一致。
二、预聘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各单位在组织基层教授委员会对新聘申报人员进行学术水平评价时,同步确定拟推荐预聘人选名单;拟推荐人员根据个人情况确定是否申请预聘,如申请可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专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基础岗位预聘申报表》(附件1)和《专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基础岗位预聘汇总表》(附件2),并按要求报送给所在单位人事秘书。
2.单位推荐
请各单位于2021年3月5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专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基础岗位预聘申报表》(纸质档)和《专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基础岗位预聘汇总表》(纸质档)及新聘申报附件支撑材料统一报送至师资工作办公室(行健楼A211-2),《专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基础岗位预聘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3.学校审核及文件下发
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下发预聘文件。
三、聘期与待遇
1.预聘人员业绩成果截止2020年12月31日,预聘期自2021年1月1日起,预聘期为三年,预聘人员不享受学校规定的相应高级岗位待遇。
2.预聘期间,预聘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成功聘任至新聘专业技术岗位后,原预聘期自然中止。
3.预聘人员所在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预聘人员的培养。
四、其它
1.2021年专任教师高级基础岗位预聘指标共计54个,不再细分到各二级单位。
2.预聘人员申报不再设置年龄限制。
3.预聘人员校外同行专家评价按当年执行的《中国矿业大学专业技术基础岗位新聘规定》中的相应要求执行。
联系人:聂文龙;联系电话:83590205;邮箱:szb@cumt.edu.cn。
师资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