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9]6号)相关规定,学校现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类外籍教师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间,来校工作时间3个月及以下。
二、工作要求
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计划内课程任务,在校期间至少完成1-2门课程的课堂教学任务,原则上讲授本科生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研究生课程总学时不低于15学时。
为保证教学质量,课程类外籍教师授课原则上以课堂集中面授方式为主,届时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不能来校授课,可由学院向教务部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以网络形式授课,学院须根据教务部或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加强对外籍教师教学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三、聘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中国矿业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中华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讲授与专业知识无关的内容。无法律纠纷,无犯罪记录,无学术不端记录与不良诚信记录。
2、受聘过教师高级岗位,母语一般为英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能够独立用英语讲授课程,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
3、来自世界综合排名前300名(或专业排名前100名)的海外高校,或来自与我校有合作关系的海外院校及联盟学校。
四、工作程序
1、请各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课程类外籍教师聘用申报表》(附件1)和《中国矿业大学课程类外籍教师聘用申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推荐人员护照页、受聘教师高级岗位证明、院校或专业排名依据等材料,根据课程授课对象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本科生课程报送至教务部、研究生课程报送至研究生院)。同时,请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或研究生院联系人。
教务部联系人:蒋娟;联系电话:83590141;电子邮箱:jiangjuan217@cumt.edu.cn;地址:行健楼A111;
研究生院联系人:丁淮;联系电话:83590337;电子邮箱:dinghuai@cumt.edu.cn;地址:行健楼A410。
2、教务部、研究生院依据聘用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人员的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工作办公室。
3、人力资源部邀请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评议,确定并公布拟聘用人员,并将结果反馈至教务部或研究生院。
4、教务部或研究生院协助相关单位安排教学任务、办理邀请函等。
5、确定来校工作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办理来华手续。
五、薪酬待遇及发放方式
薪酬待遇根据外籍教师承担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其中教授讲课费为1800元/学时、副教授讲课费为1200元/学时。学校另外提供1500元/月住房补贴,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核算;报销不超过15000元/年国际旅费;为外籍教师购买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或提供不超过1500元/年保险补贴。
外籍教师薪酬待遇由学校承担,完成教学任务且考核结束后一次性发放,其中讲课费考核合格全额发放、基本合格按80%发放、不合格按50%发放。
外籍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须正式列入课表,否则不予发放薪酬。
六、工作考核
外籍教师聘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及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教务部或研究生院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核发薪酬。
七、其他
1、其他相关事项依据《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19]6号,附件3)的规定执行。
2、聘用外籍教师来校授课是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学校努力通过多种渠道建立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由国外大学根据我校课程需求推荐优秀教师承担相应教学任务。为提高推荐教师与我校课程需求的契合度,各单位可报送拟邀请外籍教师授课的课程,并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类外籍教师课程开设计划表》(附件4)报送至师资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将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展相关工作。
3、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聂文龙;联系电话:83590205,地址:行健楼A211-2。
人力资源部
教务部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