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 2020 年度省第五期“333 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和 2018 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42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
1.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已入选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其中,2016—2019年已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入选者此次不再申报。
2.项目资助重点
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
3.项目资助标准及资金拨付
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4.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二层次1人(项),三层次1人(项)。
二、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内容
2018年确立的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2.结题验收程序
(1)获得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填写《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报人力资源部。
(2)各所在单位应对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材料及项目结题报告进行初审,学校对结题材料进行复审,并报送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报省人才办。
(3)省人才办将对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承担的科研资助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结题验收结果应用
(1)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江苏省评价为不合格的,要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2)逾期不能提交2018年度项目结题报告的应说明理由,经学校报教育厅,教育厅同意后报省人才办,最多可延期1年。
(3)验收结果优秀的,优先推荐其项目申报省科技进步奖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省人才办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择优确定拟资助项目,并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时通知获得2018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的对象,认真做好准备,确保结题验收工作取得实效。2016、2017年度立项尚未结题经同意延期的,此次一并结题验收,仍不能提交结题报告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2.申请人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涉密信息脱密后填报。
3.2020年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主要有:
(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纸质及电子档一份。
(2)与申报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要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附件材料请和申报书按目录归类整理,电子档一份,纸质档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限300字以内)纸质及电子档一份。
(4)各所在单位申报工作情况的报告(单位推荐报告)。
4.2018年立项结题验收上报材料一式一份,主要有:
(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纸质档及电子档各一份。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档各一份,纸质档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纸质及电子档一份。
(4)《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纸质档及电子档一份(“项目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栏限400字以内)。
(5)各所在单位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情况的报告(单位报告)。
四、时间节点及联系人
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彭鹏,房坤
联系电话:83590810
邮箱:410137500@qq.com
附件1: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20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附件4: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中国矿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