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工作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9   作者:赵海琳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学校决定对各学院(部)2014年以来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启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工作

(一)督查目标

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详见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详见附件2)和《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建立健全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详见附件3),全面检查各学院(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和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督查内容

1.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

1)优秀教师团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域领军人物培养发展过程中,师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2)针对教师群体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3)开展师德教育工作理念、模式和手段创新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的情况。

4)教育教学一线教师中各类先进典型遴选推报工作的开展情况。

5)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的情况。

2.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1)年度工作计划中对师德教育宣传工作的安排情况和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对相关工作布置总结的记录情况。

2)在教师中开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建立健全教职工职业道德假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要求内容系统宣讲工作的开展情况。

3)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优秀教师典型集中宣传活动和常态化利用多种媒体平台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良好舆论氛围活动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4)针对高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的教育引导和应对处置工作的情况。

3.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

1)学院制定的教师考核制度中与师德考核相关的内容要求情况。

2)考核结果的应用情况,包括考核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情况和考核不合格教师的处理情况,是否将考核结果记录入教师档案,落实执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的情况。

4.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1)研究加强和改进学院(部)师德建设政策措施的工作开展情况。

2)师德信息动态的信息收集渠道、综合处理机制和应对反馈方案设计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

5.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1)学院(部)是否将师德表现列入教师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

2)学院(部)建立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教师师德考核表彰奖励制度情况。

3)学院(部)培养选树的教书育人楷模和优秀师德典型材料。

6.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1)学院教师中是否存在违反教育部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情况。

2)如存在违禁情况,学院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及记录存档情况。

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荐名额:每个学院可推荐1个人选。

三、材料报送

(一)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详见附件4),于52212:00前报送。

(二)对应督查内容,各学院(部)形成条目式的自查情况总结报告,经党政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后,于52517:00前报送。

(三)以上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健楼A200),电子档发送至4205@cumt.edu.cn。联系人:赵海琳,联系电话:83590386,13512566751

附件1:《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建立健全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附件4: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518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9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现就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工作,对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长期以来,广大高校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当前社会变革转型时期所带来的负面现象也对教师产生影响。少数高校教师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甚至学术不端,言行失范、道德败坏等,严重损害了高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一些地方和高校对新时期师德建设重视不够,工作方法陈旧、实效性不强。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高校师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高校师德建设水平,全面提升高校教师师德素养。

二、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原则和要求

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高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高校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高校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高校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关注高校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高校教师主体地位,激发高校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高校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高校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高校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充分尊重高校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高校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三、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举措

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将师德教育摆在高校教师培养首位,贯穿高校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青年教师入职培训必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要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建立师德建设专家库,把高校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生动展现当代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集中宣传高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对于高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

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将师德考核作为高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高校结合实际制定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将师德建设作为高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重要内容。高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高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高校及主管部门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及资深教授、荣誉教授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充分激发高校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

广大高校教师要充分认识自己所承担的庄严而神圣的使命,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要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要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要将师德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师德践行能力。要弘扬重内省、重慎独的优良传统,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养成师德自律习惯。

高校要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章程,明确并落实教师在高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教师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合作。

五、切实明确高校师德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

高校是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高校要明确师德建设的牵头部门,成立组织、宣传、纪检监察、人事、教务、科研、工会、学术委员会等相关责任部门和组织协同配合的师德建设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要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要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为师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高校主管部门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并落实具体职能机构和人员。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支持高校设立师德建设研修基地,搭建教育交流平台,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科学化水平。

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教育部

2014929


附件:2

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一、爱国敬业献身教育

第一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观念,志存高远,信念坚定,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尊严。

第二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人才、传承文明、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

第三条增强职业光荣感和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恪尽职守,热爱教育,献身事业,做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严谨笃学求是创新

第四条坚持实事求是,弘扬科学精神,注重思想修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追求新知,跟踪学术前沿,学而不厌,努力进取,做终身学习的楷模。

第五条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投身实践,面向实际,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六条遵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恪守学术规范,推进学术创新。坚持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弘扬追求卓越的学术品格。

三、热爱学生教书育人

第七条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发展学生个性,激发学生创造潜能,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努力形成教学相长、和谐友爱的师生关系。

第八条践行素质教育,投身教学改革,遵守教学纪律。精心备课,认真讲授,悉心辅导;因材施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严格要求学生,严明学习纪律,注意教育方法,敢于批评不良倾向。表扬先进,鼓励上进,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条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导师工作,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四、好学力行为人师表

第十一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依法执教,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加强道德修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以身作则,脚踏实地,淡泊明志,甘为人梯,以自己的学识和智慧、人格和情操去培养和影响学生。

第十三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重自身的文化修养,仪表整洁,语言规范,举止端庄,文明执教,自觉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职业形象。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第十四条热爱学校,顾全大局,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学校的权益和声誉,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努力为学校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发扬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教师之间团结合作,以诚相待,思想上相互沟通,工作上相互配合,学术上相互砥砺,人格上相互尊重。

第十六条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关心他人,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奉献社 会,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


附件:3

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建立健全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

实 施 办 法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中矿委﹝2014﹞37号),大力加强和改进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现就建立健全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健全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原则和要求

1.建立健全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高校教职工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高校教职工思想的共鸣点,增强高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坚持弘扬百年矿大精神和优良道德传统,使好学力行、求是创新、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拒绝平庸、追求卓越、坚守信念、献身事业成为我校广大教职工的崇高价值追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高校教职工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激发高校教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2.建立健全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教职工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建立健全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主要举措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事业心和使命感。坚持以政治理论、传统美德、职业规范、敬业精神、法律法规、学术道德、道德楷模先进事迹等为教育的主要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党员组织生活、教职工政治学习、最佳党日活动、党支部创新计划、“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报告会等,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教职工职业意识、岗位意识和敬业意识,引导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创先争优。重点抓好党员教职工群体的职业道德建设,以党风带政风、教风和学风。建立职业道德培训制度,把职业道德教育列为青年教职工入职培训、教职工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为青年教师编发《青年教师职业生涯导论》,引导青年教师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发展目标。编写《中国矿业大学百年名师传》,用百年矿大师德师风涵育教师的知识素养和师德修养。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教职工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职业道德教育效果。

4.加强职业道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广泛宣传《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国矿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类岗位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砥励教职工将职业道德规范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实践中。坚持选树和宣传职业道德典型,定期评选表彰“优秀教学科研群体”、“十佳青年教职工”、“十佳基础课教师”、“十佳辅导员”、师德模范、“立德树人、最美教师”师德楷模、“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模范班主任”、“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辅导员和管理服务人员”、“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等,激励教职工奋发向上。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微电影、校报电子版、手机报、广播、校园橱窗等媒体形式,集中宣传优秀教职工的典型事迹,并向国家级传媒推介,努力培育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5.健全职业道德考核,促进教职工提高自身修养。将职业道德作为教职工考核的重要方面,在各类岗位人员评价考核量化指标体系中,加大职业道德指标的权重。职业道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参评、组织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把职业道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干部、职工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公派出国选拔的重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职业道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推先、公派出国选拔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在党员发展过程中,重视和加强对发展对象职业道德表现的考察和把关,对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师生员工认可度不高者,不得发展为党员。

6.强化职业道德监督,有效防止职业道德失范行为。建立健全职业道德建设年度评议、职业道德状况调研、职业道德重大问题报告和职业道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职业道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学校职能部门和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职业道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机关、直附属单位作风评议制度以及各类岗位人员作风评议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在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教代会及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会应重视反映和回应教职工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诉求,及时把相关建议和意见反映给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学术委员会在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等职权的过程中,对学术道德应采用更严格的标准。建立职业道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职业道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职业道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7.严格职业道德惩戒,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惩戒机制。教职工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职业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其他违反高校教职工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的,有上述情形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8.强化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健全教职工主体权益保障机制。完善教职工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坚持教授治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建设和学术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从教职工工作和生活实际出发,关注教职工的利益需求,把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同解决教职工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根据事业发展水平逐步改善教职工工作、学习条件,依法建立听证、申诉等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保障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重视教职员工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教职员工进修、培训制度。

三、切实明确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

9.成立全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协调组织。学校是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党委宣传部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牵头部门,成立党委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教务部、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工会、妇委会、团委、学术委员会、机关、直附属等相关责任单位和组织协同配合的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二级单位具体落实、教职工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合力。把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纳入学校中长期规划、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坚持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要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开展师德建设工作,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10.明确二级单位的组织实施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职业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评价基层党建成效的重要方面。各二级单位要成立以党政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从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不断探索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11.立足实际,有序推进。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教职工的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有岗位特点的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任务;坚持教学岗位、科研岗位、管理岗位、服务岗位全方位推进,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浓厚氛围;坚持持从解决最突出、最现实,群众和师生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一项一项地解决,不断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水平。


附件:4

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从教年限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学习经历


工作经历


何时何

地受过

何奖励


简要

事迹

材料


注:个人简历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初中时期填起;简要事迹材料要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为400—5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感染力强(非常重要)。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工作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