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7号)和徐州市《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18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2017年考核“不合格”人员,此次须重新申报。
二、确认技术等级
为了适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对于工作岗位己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三、晋升技术等级
(一)申报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参加2016年6月以后的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3.工作年限20年,并在2013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证书,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4.工作年限10年,并在2013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证书,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破格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市级技能竞赛取得前6名。
3.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4.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6.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技术等级考核人员需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1,一式二份),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由人事处统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放宽条件的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4月20日-4月24日:申报人员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在单位推荐意见栏里填写推荐意见。于3月9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二)4月25日-4月30日:人事处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徐州市工考办。
(三)5月至8月,徐州市进行审查,并组织培训、复习、考核,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期间未完成一次继续教育考核的,允许先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后补继续教育学习。如在技术等级考核后仍未完成继续教育考核的,将不予发放技术等级证书。
联系人:袁莎莎
联系电话:83590210
附件1: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doc
附件2:附件2:工种.doc
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考网:http://gk.xzjxjy.com/
中国矿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