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 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教师岗前培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7年9月1日以后来校工作且未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博士后、管理岗位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其中专任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师资博士后中尚未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参加全部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岗前培训是帮助新教师融入学校、成长成才的基础环节,也是申请教师资格认证、岗位评聘的必备条件。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围绕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学术道德教育以及教学科研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在时间安排上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开班典礼、学校发展规划及政策解读专题讲座、教学能力及素质提升专题讲座、户外团队素质拓展实践和参观考察五个主要部分,培训时间为9月16日-19日(具体安排以报名时领取的培训日程为准)。
2、理论课培训
理论课培训及考核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具体培训要求详见《2018年下半年教师岗前培训理论课程培训要求》(附件1)。
3、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为帮助新教师尽快掌握高校教学基本技能、规范和方法,有效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实施办法》(中矿大人字[2009]9号)、《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矿大教字[2017]15号)的相关要求,由教务部、人事处共同组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相关活动。培训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4、普通话测试
普通话测试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需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汉语言文学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年满50周岁的教师在教师资格认证时可免于普通话测试。测试工作由中国矿业大学普通话测试站组织,每年两次,测试时间一般为4月和10月,届时请注意校园网或相关部门通知。
三、培训报名
1、参加2018年度下半年岗前培训及考试的教师,请于2018年9月11日,到南湖校区行健楼(行政办公楼)A205室报名,报名时请提交个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申请免修免考的教师请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2),并报送相关材料,缴纳相关费用。
2、参加岗前培训理论课补考的教师,请于2018年9月12日,到南湖校区行健楼(行政办公楼)A205室办理相关手续(注:11日不接受补考教师报名)。
3、联系人:聂文龙,83590203;赵海琳,83590386。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18年9月4日
附件1:
2018年下半年教师岗前培训理论课程培训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 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6号)文件精神,从2018 年起,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由每年1次调整为每年2次,分上、下半年各组织1次;岗前培训实行网络课程培训,不再单独集中培训。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成绩将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不参加培训或未取得合格证者,不能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现将2018年度下半年岗前培训理论课程培训及考试报名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7年9月1日以后来校工作且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理论培训的人员,其中专任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师资博士后中尚未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
2.报名参加培训考试的新任教师,在学校现场报名后,由学校统一将报名信息录入江苏省师资培训中的培训系统中,并将对应的账号反馈给报名教师,教师所获得的账号一年内有效。在培训有效期内完成网课培训,即可获得电子培训合格证,凭电子培训合格证打印考试准考证,所在学校人事部门盖章后方可参加考试。
3.凡在此之前已经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但未全部通过者,不需再次参加培训,可直接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其获得网络培训账号在一年内均有效,若一年内未完成网络培训,则需重新报名及缴纳培训费。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
(1)培训账号一年内有效,不是按一年365天来计算时间的,从2018年起,每年的4月整月、9月整月岗前培训报名期间,以及每年考试时间的之前两周及考试后两周内,网络培训课程为关闭状态。如2018年4月份报名岗前培训的新教师,网络课程的正常开启时间为5月1日,7月考试时间前两周和后两周关闭,9月关闭;12月考试时间前两周和后两周关闭,到2019年3月31日为止,为一个培训账号的一年培训有效期。
(2)在一个培训账号的一年有效期内,完成网络课程培训的学员,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如2018年4月报名考试的,可以参加2018年7月、12月和2019年7月的考试,考试费在2018年4月缴纳后,如因培训未完成没有资格参加7月的考试,考试费用正常延续至下次考试报名,不需再缴纳考试费,只需正常在报名期间在报名系统内报名考试即可。
(3)培训账号一年内可以参加培训,从2018年文件发布起执行。 2017年报名岗前网络培训但是没有完成培训的考生,原有的培训账号作废,需重新报名参加培训考试,缴纳培训费考试费。
(4)在一个培训账号的一年有效期内,培训费用和考试费用只需缴纳一次。一年有效期内未完成培训课程的,系统自动取消培训账号和考试资格。重新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按正常报名流程进行,缴纳培训和考试费用。
4.2016 年以来(含2016 年)在此项考试中被通报违纪的考生,2018年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理论课程培训及考核要求
1.培训方式
理论课程培训采取网络培训、集中培训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2.培训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使用2017版培训教材(包括《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3.培训要求
(1)2018年下半年的网络培训预计自2018年9月底开始(培训平台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对象参加网络培训总学时不得少于110学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参训教师通过培训账号(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师培中心”)下发后另行通知)登陆培训系统,进行理论课程的网络培训学习。网络培训课程在每次考试前的两周关闭,考试结束后的两周正常开启。
(3)省师培中心网站(http://spzx.njnu.edu.cn/index.html)将提供培训结果查询服务,考生在每次考前培训系统关闭后,可自行查询本人的培训结果,培训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培训通过的考生须到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领取加盖公章的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未达到培训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打印最近一期考试的准考证。
4.考核要求
(1)学员在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学习内容后,需参加省师培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命题,以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的统一考试。其中《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3门为闭卷考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开卷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总分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2)岗前培训理论课程考试科目全部(含免考科目)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3)考试时间:2018年12月13日-14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为准。
(4)参加考试的教师要重视培训工作,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
三、关于免修和免考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培训对象可以申请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为非指定低学段专业(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下同)。
(2)1997 年及以前入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非指定低学段)。
(3)全日制教育硕士(非指定低学段)。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1年11月发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别标准(修订稿)》进行鉴别。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除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学》一门课程;如研究生阶段(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心理学》一门课程。
四、考试报名及费用
1.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 苏财综〔2003〕157号)精神,2018年的考试及相关教材费用,仍按照2017年的标准执行:
培训费:80元/门*4门=320元;考试费:20元/门*4门=80元;教材费:《高等教育学》45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36元、《髙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43元。
在岗教师和师资博士后的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考试费按标准收取,教材根据个人需要选择购买,考试费和教材费由个人承担,报名时现场缴纳。考生缴纳的考试费用仅限参加当次考试。考生若因本人原因(如缺考等)而未能参加当次考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如需再次考试需重新报名缴纳考试费用。
附: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定标准
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定标准
(修订稿)
教育部自2009年开始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的高学历中小学教师。学制两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鉴别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标准:
1、2009年及以后的每年9月份入学,全日制学习两年,一般在7月份毕业。
2、同时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硕士学位证书中,完成了某专业学习的表述是“完成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授予的是“教育”硕士学位。要特别注意在学位证书下端须有“(专业学位证书)”字样。
在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中,对某专业学习的表述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XX“在本校XX学院(系)教育硕士学科教学( XX )专业学习”字样。“XX”指学科教学的具体学科,如“学科教学(语文)”等;
第二种是:XX“在本校XX学院(系)教育硕士XX 专业学习”字样。“XX”指所学专业,如“教育管理”、“教育技术”、“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专业。
这两种表述都符合要求,但必须有“教育硕士”字样。
3、属于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院校和培养专业范围。具体招生院校及其招生专业信息可登录“中国教育硕士网http://www.edm.edu.cn”查询。
另,关于其他以在职方式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其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前提条件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按照持证上岗的原则,这类人员在攻读教育硕士学位前应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教师资格。因此,不存在认定问题。
再有,普通学术型研究生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式样不同。
附件2: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姓名 | | 学校 | | 手机 | |
申请免试课程 |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 |
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相关课程 | |
学校人事部门初审意见 | 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年月日 |
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意见 | 公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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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请先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预审
2.申请时,请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在学校人事处盖章确认)及相关证明
2018.09.04 关于2018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