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据悉,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开展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并于2019年1月5日-15日进行网上申报及审核。因国家留学网尚未发布《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为使我校教师有充裕的准备时间,学校提前启动申报工作。本通知参考2018年相关内容,并结合我校《中国矿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14号)有关规定发布,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各位教师也可随时关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的信息更新,如有最新消息,学校也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承诺长期服务于学校。
2、来校工作满两年,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教师高级岗位。
3、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须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19年4月1日,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和外方合作者个人简历,个人简历须有外方合作者签名。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1)者优先推荐。
5、暂不接受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经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并出国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回校工作未满五年;
(5)曾经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但因个人原因放弃未满5年;
(6)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说明:以上公派出国项目包括国家、江苏省、学校等资助的项目。如项目本身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2018年规定为1962年1月5日以后出生,按照惯例,2019年预计规定为1963年1月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
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2018年规定为1967年1月5日以后出生。按照惯例,2019年预计规定为1968年1月5日以后出生)。
(3)博士后
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2018年规定为1977年1月5日以后出生。按照惯例,2019年预计规定为1978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为6-12个月。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报销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四、材料报送及选拔程序
1、教师个人申请。根据条件要求,填写《国家全额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2)、《国家全额资助公派出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单位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报送材料。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确定推荐人选,填写《项目申报审批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
各单位于2018年12月26日前统一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至师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11),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审批表》和《申报汇总表》;《审批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szb@cumt.edu.cn;
(2)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19年4月1日,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3、学校审批。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4、入选教师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规定时间内(依据惯例,预计为2019年1月5-12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5、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6、预计于2019年3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五、教师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注意事项
(1)入选教师可参考《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务必于规定时间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曾经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申请的用户名(不管是否曾被录取)一律作废,请重新注册;
(3)受理机构选择“中国矿业大学”;
2、在完成网上申报后,请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报送至师资办公室: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系统中填报并打印,贴上照片);
(2)上传并提交至网上申报系统的所有附件材料
(3)《项目申报审批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档。
以上纸质材料均以A4纸双面打印,电子档材料发送至szb@cumt.edu.cn。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评议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七、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6月30日,未按期派出,资格自动取消。因故放弃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同时,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不批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须慎重考虑,做好申报规划。
2.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与学校签订《中国矿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签订并公证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认真履行协议约定。
3.出国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学校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严格执行留学基金委《关于加强对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出国留学期间管理工作的函》(见附件三)的要求,杜绝“只访不学”和“携带配偶和子女一同游学”等现象。
4.出国期间每3个月向学校校内联系人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八、其他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未被录取者,优先推荐为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学校海外培训计划出国留学人选。
2.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需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师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许梓楠,电话:83590205,邮箱:szb@cumt.edu.cn。
师资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docx
附件2-国家全额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3-国家全额资助公派出国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附件5-加强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研修管理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