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启航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矿大人字[2008]25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中矿大人字[2008]26号)文件精神,学校从新进教师中确定了第十一批“启航计划”培养对象(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养期限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经费管理
按有关文件规定,资助经费划拨至以培养对象个人名义单独设立的专项账户,由其本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管理,期初划拨70%;培养满1年,根据进展情况再划拨30%。经费采取凭单据报销的形式资助,主要包括版面费、学术交流费、图书资料费、实验用耗材费、差旅费等与学术有关的费用。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培养对象填报《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启航计划”培养计划书》(附件2),并于2018年12月7日前将纸质计划书交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行政楼A211),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
请各学院按照《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启航计划”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落实指导教师,明确职责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切实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培养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1:第十一批“启航计划”培养对象名单.xlsx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青年教师“启航计划”培养计划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