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修订)》(中矿大[2013]16号),我校教职工2018年取得的高水平成果奖励,已分别由科研院、教务部、研究生院统计公示完毕,经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拟于近日发放。
按现行个税征缴政策,居民个税实行按年度综合征收,教职工高水平成果奖励分期发放与一次性发放年度个税扣缴额相同,所以2019年度高水平成果奖励将一次性发放完毕,特此通知!
人事联系人:储丹华;联系电话:83590202。
财务联系人:潘勇;联系电话:83590193。
人事处 财务资产部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