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9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作者:袁莎莎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63号)、《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考评工种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201911月底仍在职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2019年技师考评工种见《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基本申报条件

1)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2015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3)按规定完成2018年和2019年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4)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的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2.破格申报条件

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一)、第(三)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一)、第(三)、第(四)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1)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4)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三、材料报送

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技师考评材料要求(附件2)准备材料报所在单位,单位初审,并于43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技师考评汇总表》(电子与纸质表)(附件3)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办公地点: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A209

联系人:袁莎莎

联系电话:83590210

附件1: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doc

附件2:技师考评材料要求.doc

附件3:申报技师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考网:http://gk.xzjxjy.com/

  

  

中国矿业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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