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青年教师赴窑街煤电集团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6   作者:许梓楠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青年教师“力行计划”实施办法》精神,鼓励支持青年教师到煤炭企业挂职锻炼,经前期协商,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2名优秀青年教师赴甘肃窑街煤电集团挂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1、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1名,主要负责指导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2、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1名,主要负责指导循环经济产业规划、新兴产业培育等工作。

二、选派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挂职岗位要求;

3、有一定的业务专长;

4、来校工作满2年的专任教师;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挂职时间

选派教师挂职时间为一年(自选派人员正式到挂职单位报到时间起算)。

四、挂职期间待遇

1、窑街煤电集团为挂职教师发放工作生活补助5000/月。另外,按照所聘岗位职级,为挂职教师提供同等职级相应的办公、住宿、培训、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用车。挂职教师可主持或参与窑街煤电集团相关科研项目,由窑街煤电集团给予经费支持,成果归窑街煤电集团所有,项目成果获奖后,挂职教师可根据规定分享荣誉并领取奖金。

2、经学校“力行计划”派出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一年以上,视同国(境)内外学术研修6个月。

五、推荐及材料报送要求

请相关学院(重点实验室、实验平台)根据专业要求积极推荐教师,于2019823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力行计划”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师资办公室(行健楼A211),《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

六、日常管理

1、挂职教师由挂职单位和学校共同管理,以挂职单位为主。挂职教师要服从挂职单位相关管理规定。

2、挂职期满后,教师要将挂职期间的成果(调研报告、解决方案等)报挂职单位、所在学院(重点实验室、实验平台)和人事处。

联系人:许梓楠,联系电话:83590205

  

  

  

人事处

                                                                           201986


附件-力行计划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