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2020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作者:许梓楠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各重点实验室: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2020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留金美〔2019470号)的要求(详情可登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31查阅),现将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中加学者交流项目”是中加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由中国教育部与加拿大外交和贸易部共同设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共同负责项目的推广。受中加双方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选拔。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加拿大研究,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二)选派规模、留学及资助期限

选派规模:100人•月(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留学及资助期限:4-12个月;

各单位可推荐1人。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2200加元/月)及医疗保险费用。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现聘教师岗位,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521日及以后出生)。

3、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附件3)。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4、已获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需自行联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5、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者。

6、优先考虑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广泛传播的人员。

7、暂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况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江苏省、学校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经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但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未满5年;

4)曾经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并出国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回校工作未满五年;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四、选拔办法及程序

1、教师个人申请。教师本人填写《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交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材料,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确定推荐人选,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填写推荐意见,于4261700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报送至师资办公室,《汇总表》、《意见表》电子文档发送至szb@cumt.edu.cn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4、网上申报

学校推荐教师于2019510日至52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同时准备书面材料一套,于521日前报送至师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A211):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方奖学金申请表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项目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

五、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暂定于20196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进行会议评审,20197月进行语言电话测试,20198月发放录取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派出时间一般为201912月底前。

六、其他相关事项

1、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等有关手续。留学结束后须按期回国服务,并应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2、留学人员还需与学校签订《中国矿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教师必须认真履行协议约定,杜绝“只访不学”和“携带配偶和子女一同游学”等现象。

3、出国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学校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出国期间每3个月向学校校内联系人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4、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师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聂文龙,电话:83590203,邮箱:szb@cumt.edu.cn

  

  

  

  

师资办公室

2019410

附件1-研修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3-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x

附件4-申请材料及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