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岗位用工情况审查及到期考核续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5   作者:孟子浩   浏览次数:


关于临时岗位用工情况审查及到期考核续聘工作的通知

学院、处、室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临时岗位人员的用工形式,加强临时岗位用工的管理,各用人单位根据《关于规范我校非事业编制用工工作的意见》(中矿大人字〔20072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的临时岗位用工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合同(协议)终止时间在20191231日之前的临时用工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和续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审查对象:所有临时岗位用工人员。

考核续聘对象:20191231日之前合同(协议)到期的临时用工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191115日至20191122日。

    三、工作程序

1.各单位对临时用工情况进行自查,填写《临时岗位用工情况表》(附件1),外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清单(本市人员可凭身份证到徐州社保中心打印)。

2.各单位对合同(协议)终止时间在20191231日之前的临时岗位用工人员自行组织考核。被考核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临时岗位用工人员聘期考核和续聘申请表》(附件2)。所在单位填写考核及续聘意见,主管领导签字。

3.学校根据用人计划、规范要求、考核情况,对用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4.人力资源部办理续聘手续。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临时岗位人员的用工工作,要合法用工、规范用工,不得擅自用工,非法人单位用工必须通过学校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办理用工手续。

2.聘期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所在单位,要对被考核人履行岗位职责的表现作出评价,并在表中相关栏中填写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3.经考核合格,并需要继续聘用的,请在表中相应栏中明确其续聘意见和聘用期限(劳务派遣一般为两年)。

4.20191122日前各单位将电子表发送至kdrsk@cumt.edu.cn,纸质版盖章后送交到人力资源部人事科(办公楼A209),如有延误,按自动放弃续聘资格处理。


附件1:临时岗位用工情况表.xls

附件2:临时岗位用工人员考核和续聘申请表.doc



中国矿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91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