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岗位用工情况审查及到期考核续聘工作的通知
学院、处、室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临时岗位人员的用工形式,加强临时岗位用工的管理,各用人单位根据《关于规范我校非事业编制用工工作的意见》(中矿大人字〔2007〕2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的临时岗位用工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合同(协议)终止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临时用工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和续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
审查对象:所有临时岗位用工人员。
考核续聘对象: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合同(协议)到期的临时用工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2日。
三、工作程序
1.各单位对临时用工情况进行自查,填写《临时岗位用工情况表》(附件1),外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清单(本市人员可凭身份证到徐州社保中心打印)。
2.各单位对合同(协议)终止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的临时岗位用工人员自行组织考核。被考核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临时岗位用工人员聘期考核和续聘申请表》(附件2)。所在单位填写考核及续聘意见,主管领导签字。
3.学校根据用人计划、规范要求、考核情况,对用工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4.人力资源部办理续聘手续。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临时岗位人员的用工工作,要合法用工、规范用工,不得擅自用工,非法人单位用工必须通过学校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办理用工手续。
2.聘期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所在单位,要对被考核人履行岗位职责的表现作出评价,并在表中相关栏中填写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3.经考核合格,并需要继续聘用的,请在表中相应栏中明确其续聘意见和聘用期限(劳务派遣一般为两年)。
4.2019年11月22日前各单位将电子表发送至kdrsk@cumt.edu.cn,纸质版盖章后送交到人力资源部人事科(办公楼A209),如有延误,按自动放弃续聘资格处理。
附件1:临时岗位用工情况表.xls
附件2:临时岗位用工人员考核和续聘申请表.doc
中国矿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