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队伍是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6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采取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需在招聘计划内且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并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学校2021年6月印发的《管理及其他专技岗位准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人字〔2021〕6号)对管理岗位招聘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
(一)在学校核定的正式岗位数量范围内,校内二级单位每年3月,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向学校人力资源部申报招聘需求(需求包含:拟聘岗位类别、名称;招聘数量;拟聘岗位任职条件,明确学历、专业、年龄、政治面貌、相关工作经验或所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要求);
(二)人力资源部审核招聘需求,统筹制定招聘计划,报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同意后,发布公开招聘公告(一般于3月和9月分别面向校外或校内发布);
(三)个人提交应聘岗位申请,学校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通过笔试、面试、用人单位考察、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等环节,由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拟聘人选经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发放录用通知;
(五)拟聘人选按录用通知提供相应材料,办理报到手续,与学校签订准聘期为两年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准聘合同。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由学校自行组织或学校委托第三方组织,如我校2021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的笔试、面试及相关组织工作,就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
众所周知,高校除了管理人员队伍外,还有专业技术队伍(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教学科研、后勤保障提供支持的工勤队伍,这三支队伍都不可或缺。进入新时代,尤其是高等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阶段,如何建立各支队伍有序转换机制,有效盘活、合理配置校内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一直是高校人事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2021年7月,人力资源部根据学校改革攻坚重点任务,尤其是当前专任教师队伍、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牵头起草印发了《中国矿业大学教职工校内转岗暂行办法》(中矿大人字〔2021〕10号),为专任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四类岗位间合理流动建立了工作机制,尤其为专业技术人员中“老讲师”转岗作出了制度安排。去年以来,管理岗位出现空缺后,学校机构与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按照“三个三分之一”的原则,有序推进空缺管理岗位的补充工作,即空缺岗位预留三分之一用于专任教师聘期考核后分流和其他政策性安置,预留三分之一用于今后辅导员转岗,剩余三分之一启动社会公开招聘。
按照上述要求,人力资源部已于2021年完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管理人员;已于2022年初安排20名“老讲师”转聘至管理岗位;下一步待学校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分辅导员转聘管理岗位方案后,启动2022年剩余管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