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5〕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我校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与我校直接存在正式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校直接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6.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2022年上半年及之前取得的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上标注“申免”的,还需提交岗培申免相关佐证材料。
7.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2025年下半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5日17时。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在该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
其中,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确认点”选择“中国矿业大学”;“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认定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主要任教学科相一致(建议选择聘岗二级学科),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应为思想政治教育。“个人简历”需从初中毕业后起按照时间先后填写至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
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另需特别注意:
1.请申请人按省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并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后续工作流程。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3.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应为近期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必须由专业照相馆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4.网上报名成功后,申报人需根据申报情况填写以下材料,并于9月25日前提交至所在单位。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附件1.1),需填写本人申报信息,其中“申请任教学科”需与网报系统中选择的“任教学科”一致;
(2)《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附件1.2),照片需与网报系统中上传的同一底版,使用相片纸冲印,尺寸为25mm×35mm;
(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3),正反面打印,需填写至受检者确认签字处并粘贴照片,照片需与网报系统中上传及照片粘贴页上所粘贴的保持一致;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附件1.4),需填写申请人信息,其中“测试学科”需与网报系统中选择的“任教学科”一致。
(二)单位审核
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人员材料并进行师德师风考察,于9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师资工作办公室。
1.本单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计划报备材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评议组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
2.本单位汇总审核后的《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附件1.1),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
3.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附件1.2)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3)。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各单位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测试需在报备日期之后且于9月30日前完成,并将完善测试结果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附件1.4)报送至师资工作办公室。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各单位需成立专家审查评议组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察申请人的师德师风情况、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每个评议组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主要职责是通过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直接进行考察。
专业评议组在评议时应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在对申请人的各项测试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后,再综合提出结论性意见。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试讲(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试讲(说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每位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附件1.4)相应栏目均需由所在单位评议组组长填写并签字,其中“得分”每一项目均需填写,“测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体检及现场确认
体检及网报现场确认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要求
按照现场确认工作要求,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后台对比无误的证明材料,现场确认时原则上不再提交纸质件;对不齐全、不规范的材料,申请人要及时补正。为便于确认工作的顺利开展,请申报人员按照下列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网报系统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报系统能验证的不需提供。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4.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为电子证书则需下载打印提供“合格证书”,非“成绩单”)。2022年上半年及之前取得的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上标注“申免”的,还需提交岗培申免相关佐证材料。
5.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博士学位申请人,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认证书)。
6.非在编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书复印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均单面打印),社保缴纳凭证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开具;在编人员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情况的考察。师德师风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审核。
2.联系电话:83590203;地址:行健楼A211-2(师资工作办公室);邮箱:szb@cumt.edu.cn。
人力资源部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