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推荐全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人选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全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水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决定分级分类建设全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现就我校推荐入库人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师资类别
(一)推荐条件
1.基本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备优秀的职业素养,热心矿山安全教育培训事业。
(2)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其专业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工作程序、行业前沿动态,在专业领域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3)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和教学策略,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等多种教学方式方法。
(4)原则上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2.基本条件
师资分为国家局师资和省级局师资,对应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国家局师资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并有10年及以上从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或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或教育培训工作经验。
(2)申报省级局师资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有5年及以上从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或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或教育培训工作经验。
(二)师资类别
1.政治能力提升类。主要讲授政治理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性修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等内容。
2.决策领导力提升类。主要讲授战略视野与规划、决策能力培养、团队建设与激励、沟通协调艺术、危机应对与风险管理等内容。
3.监管监察能力提升类。主要讲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监管监察执法实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实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设等内容。
4.专业能力提升类。主要讲授矿山灾害防治、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科技装备、安全生产标准化、智能化建设等内容。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全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申报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课件、视频、试卷及个人资质和成果材料(详见材料要求),按要求整理后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按材料要求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各单位需于8月5日16:00前将本单位《推荐师资汇总表》(附件1)及《全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申报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行健楼A211-2办公室),将申报人支撑材料电子版汇总统一发送至szb@cumt.edu.cn。
(三)学校审核上报
学校对各申报单位推荐的申报人进行遴选后上报。
三、申报人材料要求
申报人根据以下材料顺序,按要求整理个人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其中附件2需提供本人签字的纸质材料:
(1)《推荐师资汇总表》(附件1)及《全国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申报登记表》(附件2)。
(2)1个按照申报的师资类别自选主题的PPT课件(10张幻灯片以上,格式要求见附件3)。
(3)1个授课视频(时长5至30分钟,格式要求见附件4)。
(4)1套授课主题配套试卷(须包含不少于10道选择题、10道判断题、3道简答题、2道案例分析/论述题等四类题型及答案)
(5)身份及资质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6)其他成果材料:获奖证书、专著、课题报告等。
四、其他事项
1.学校将推荐人材料报送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省局遴选后上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将从中遴选出优秀课件和授课视频上传至国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网络学院,供学员免费使用,课件和授课视频应为报送者原创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和法律问题,由申报者个人自行负责。
3.校内推荐工作联系电话:83590205、83590203,邮箱:szb@cum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