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4〕44号)(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苏人社发〔2020〕61号)(附件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7号)和徐州市《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函〔2025〕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服务类:行政事务、烹饪、收银审核、酒店服务。
机电类:电工、制冷、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
住建类:白蚁防治。
交通类:汽车驾驶与管理、船艇技术。
农业类:花卉园艺、动物养殖、农机技术。
民政类:殡葬服务。
天文类:光学冷加工。
二、考评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6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三、申报安排及考核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附件3),并参照申报须知提供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往年高级技师综合评审未通过或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考核人员需要重新报名。申报人须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单位考核评价。所在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人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确保材料真实、客观。申报高级技师的,由所在单位对照《2025年技师、高级技师量化评价明细表》(附件5),填写《2025年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评价表》(附件6)对申报人选做出考评, 并填写《单位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7),随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各单位审核完成后,将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办公室(行健楼A208-2),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kdrsk@cumt.edu.cn。
四、申报指标
高级技师申报指标按以下要求执行:本工种现有技师数超过20人(含)的,可申报3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10~19人的,可申报2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5~9人的,可申报1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4人(含)以下的,不得每年连续申报。
各单位指标数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往年未通过全省高级技师综合评审人员不占申报指标。
五、时间安排
高级技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4日下午17:00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3590207
人力资源部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