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相关学院、各博士后: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实施方: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
内容:选派内地博士赴澳门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博士后研究(2年)。
资助:36万元人民币 + 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用于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等。
2025年名额:≤30人。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实施方: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
内容:选派博士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2年)。
资助:中方30万元人民币 + 德方1500欧元/月,用于生活津贴、保险、差旅等。
2025年名额:≤22人。
学术交流项目
二、申报对象及程序
申报对象与时间表
项目类别 |
申报对象 |
系统申报时间 |
校内截止时间 |
香江学者计划 |
≤35周岁在站博士后、未进站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博士毕业≤3年) |
3月10日-5月9日 |
4月25日 |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同上 |
3月10日-5月9日 |
4月25日 |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35周岁在站博士后、拟进站博士毕业生(博士毕业≤3年) |
3月20日-5月31日 |
5月9日 |
学术交流项目 |
在站博士后 |
3月1日-9月30日 |
系统所列会议“先到先得”;其他会议9月19日 |
申报流程
个人申请:
学校审核:
遴选与结果公布: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需广泛动员优秀博士申报,精心组织材料。
申请人需仔细阅读《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无涉密内容。
特别说明:
同时申报香江、澳门项目时,申报学科须一致,按意愿排序参评。
获选人员须在通知印发后6个月内进站并赴国(境)外,否则视为放弃。
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者,进站时需查验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申报人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申报(附件2)。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苗老师
电话:0516-83590389、83590280
地址:南湖校区行政办公楼A205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