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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3-17 浏览量:

各流动站、相关学院、各博士后: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74号)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 香江学者计划

    • 实施方: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

    • 内容:选派内地博士赴香港大学开展博士后研究(2年)。

    • 资助36万元人民币 + 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用于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

    • 2025年名额≤60人。

  2.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 实施方: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

    • 内容:选派内地博士赴澳门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博士后研究(2年)。

    • 资助36万元人民币 + 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用于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等。

    • 2025年名额≤30人。

  3.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 实施方: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

    • 内容:选派博士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2年)。

    • 资助:中方30万元人民币 + 德方1500欧元/月,用于生活津贴、保险、差旅等。

    • 2025年名额≤22人。

  4. 学术交流项目

    • 内容:资助在站博士后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 资助2万元/人,用于交通、食宿、会议费用。

    • 2025年名额≤150人。 

二、申报对象及程序

申报对象与时间表

项目类别

申报对象

系统申报时间

校内截止时间

香江学者计划

≤35周岁在站博士后、未进站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博士毕业≤3年)

310-59

425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同上

310-59

425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35周岁在站博士后、拟进站博士毕业生(博士毕业≤3年)

320-531

59

学术交流项目

在站博士后

31-930

系统所列会议先到先得;其他会议919

申报流程

  1. 个人申请

    • 登录()外交流项目系统(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于校内截止时间前提交。

  2. 学校审核

    • 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材料并提交至上级部门。

  3. 遴选与结果公布

    •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第一轮评审;合作方组织第二轮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三、相关要求

  1. 各单位需广泛动员优秀博士申报,精心组织材料。

  2. 申请人需仔细阅读《2025年博士后国()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无涉密内容。

  3. 特别说明

    • 同时申报香江、澳门项目时,申报学科须一致,按意愿排序参评。

    • 获选人员须在通知印发后6个月内进站并赴国(境)外,否则视为放弃。

    • 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者,进站时需查验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 申报人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申报(附件2)。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苗老师
电话0516-8359038983590280
地址:南湖校区行政办公楼A205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
317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办公楼二层A区邮编:221116

联系电话:0516-83590200传真:0516-835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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