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为了全面展示各煤炭教育单位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煤炭行业服务宗旨,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育服务煤炭产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激励煤炭行业教育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煤炭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煤教协[202021]25号)(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21年煤炭行业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煤炭主体专业专任教师)的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煤炭主体专业专任教师。对已入选国家教学名师、省部级教学名师、全国煤炭教学名师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个“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知识水平;
2. 勤奋好学,努力钻研,开拓进取,在推广应用管理创新成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 积极开展煤炭行业研究工作,在教育教学、职工培训、专业理论研究等工作中成绩较突出,能够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有较高的业务能力;
4.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6. 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支持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为行业教育及协会工作有突出贡献。
三、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上报1名先进个人(煤炭主体专业专任教师)。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四、推荐评选步骤和时间安排
1、11月12日-15日: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初选,认真做好推荐组织工作,严把推荐人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
2、11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学院将《2021年煤炭行业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及申报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楼A204,电话83590386,83593018),电子版发送至dwjsgzb@cumt.edu.cn。
3、11月16日-19日:学校组织进行评选,确定推荐人选,上报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参加评选。
4、中国煤炭教育协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在协会理事年会上,对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