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2018-2020年聘期将于今年年底结束,届时考核工作将随即展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部门关于教师及科技人员考核评价的文件要求及反“五唯”精神,学校聘期考核工作将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工作业绩、质量、贡献和学术水平评价导向。进一步推进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国矿业大学关于专任教师岗位聘期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以此为基础,有关单位制定了《专任教师岗位聘期岗位职责实施细则》。学校指导意见和各单位实施细则是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相关人员对照文件及细则中的要求,提前做好聘期考核准备工作。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受聘学校二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与学校签订人才工作协议的人员按聘任协议约定参加聘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坚持师德为先,按照受聘人员岗位,重点考核聘期内的主要工作业绩、工作质量、主要成果和贡献,应避免考核中存在“五唯”现象。为充分体现受聘人员对学校的贡献,考核时的业绩和成果应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承担或完成单位取得,并与所聘岗位职责内容相关。
三、考核依据
根据学校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2018-2020年聘期及以后的专业技术岗位聘期不再签订《岗位任务书》。2018-2020年聘期专任教师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考核依据如下:
(一)专任教师系列岗位
1、2019年学校印发的《中国矿业大学关于专任教师岗位聘期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中矿委[2019]44号);
2、各教学科研单位制定的本单位《专任教师岗位聘期岗位职责实施细则》。各单位实施细则经专家审核、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学校审议后,已反馈各单位。
3、对于签订人才工作协议的人员,考核主要依据协议内容进行。
(二)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岗位
1、《关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推荐条件的调整意见》(中矿委[2012]45号);
2、有关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实施细则。
四、其他
1、聘期考核结果是下一个聘期聘任的重要依据。请参加考核人员提前对自己在立德树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业绩及成果进行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做好考核相关准备。
2、对聘期考核准备和工作梳理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单位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人力资源部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