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苏政办发〔2022〕111号,本通知附件4,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22年度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举荐)名额
2022年起,江苏特聘教授计划作为省“双创计划”教育类项目实施,全省共支持普通本科高校选聘江苏特聘教授150人,其中推荐制105人,举荐制45人(举荐制仅面向海外应聘者,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可申请举荐名额,随到随报,先到先得)。
根据省厅分配指标,我校可推荐9人申报江苏特聘教授(推荐制),其中校内在职教师不超过4人。根据二级单位推荐及校内评审情况,在海外应聘的候选人中可确定若干作为举荐制上报人选,确定举荐制上报后不得占用推荐指标。
原则上各二级单位(含独立运行的科研平台)推荐本校候选人不超过1人,非本校候选人不超过2人。如候选人特别优秀且符合举荐条件,二级单位可以举荐形式上报,举荐时不占上述指标,但应对举荐理由做出特别说明。
二、推荐(举荐)条件
(一)推荐条件
1. 海外应聘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以上海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大型企业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对已经回国人员,回国后在国内工作时间尚未超过3年。
(5)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2. 国内应聘者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三;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二;
4).获得高等教育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在成果主要完成人中排名前三;
注: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江苏省“双创计划”其他子项目入选者、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人员,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二)举荐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 尚未全职回国工作,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以上海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大型企业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 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为国家急需紧缺的重点领域、前沿交叉学科优秀人才,具有成为该学科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相关说明
1. 各单位在遴选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时要强化全职全时的要求,切实面向海外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对不能全职全时到校工作人员一般不予推荐申报。
2.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以上海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指: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2021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4.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选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申报及推荐(举荐)形式
申报材料经各由单位汇总审核后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
各二级单位党委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推荐人选的全面考察与把关,严格审核其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防范意识形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对从事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知识新理论的能力;对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形成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引领和支持思想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
(二)材料要求
1.各单位党委需提供推荐报告,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科研平台候选人的政审材料由所在党委出具)。报告中应对推荐人选的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进行把关,并对其他基本情况(如推荐或举荐理由)做出说明;若推荐候选人超过一人,则应对候选人进行排序。
2.《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1)以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海外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海外单位出具的学习工作等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确定推荐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开具),身份证或护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ESI、SCI、SSCI、E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学校与推荐(举荐)人选签订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通知附件5,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确定推荐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加盖公章)。《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3.《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见附件2,一份,A3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4.《2022年江苏特聘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推荐(举荐)材料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行健楼A209-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talents@cumt.edu.cn。
联系人:房坤
联系电话:0516-83590810
人力资源部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