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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苏省资助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18 浏览量: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8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8]1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中矿大[2013]14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推荐名额:6名。

各学院、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研修时间一般为12个月(已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人员再次派出可选择6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及以上岗位者可放宽至硕士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四)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

(五)推荐人选外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法语(TNF):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英语专业不限)。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9-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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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5.5分,托福61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3级。

6、对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

(六)暂不接受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经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并出国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回校工作未满五年;

4、曾经获得公派出国项目资助但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未满5年;

5、曾获得过江苏省境外研修项目资助;

6、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7、已申请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人员。

说明:以上公派出国项目包括国家、江苏省、学校等资助的项目。如项目本身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经费额度及用途

省财政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人员12个月14万元/人,6个月10万元/人。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研修人员在境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费用,包括注册费、学术活动补助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国际交通费等。

四、相关要求

(一)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申请人的境外接受单位原则上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72018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学科排名以20172018年度ESIQS学科排名为参照,允许提供其他评价体系的排名情况。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录取国家和省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人员、“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科研基地负责人或学术骨干,以及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和继续培养的人才。

(三)申请人境外邀请函要求。申请人境外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相关院系或研究机构出具。邀请函应明确研修起止时间及导师姓名、从事专业、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职称申请人的导师应具有正高职称。

(四)参加访问学者研修人员回校三年内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开辟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并取得一定成果;

2、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2篇以上;

3、引进一本原版教材并能使用双语教学,或开一门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外文课;

4、开设一门反映学科(专业)前沿的新课。

(五)研修人员在境外研修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等,须标注“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江苏高校境外研修计划资助”。

(六)其他派出要求、支持方式、管理方法、考核要求等详见《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1号)(附件2)。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申请人需填报《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附件3)、《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以及附件材料,表格及材料请以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一式1份,统一装袋(材料袋封面见附件5)。

2、附件材料一般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如果已获得);(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在泰晤士排行200强以外的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需提交其他排名或证明材料);(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ESIQS等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7)推荐人选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二)时间安排

1、各学院、单位遴选确定推荐人选。

2、各学院、各单位于2018315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及附件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zb@cumt.edu.cn,联系人:聂文龙。电话:83590203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推荐人选完善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1、通过教育厅评审入选的研修人员属公派留学人员,省外办按审批权限统一出具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后,研修人员持普通护照出国。

2、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教师需与江苏省教育厅签订《协议书》并公证、与学校签订《中国矿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教师必须认真履行协议约定,杜绝“只访不学”和“携带配偶和子女一同游学”等现象,发现有此类情况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3、未通过学校评审的人员,可于公示后15日到师资办公室领回申报材料。




     师资办公室

                                           2018117



附件1-泰晤士排名.xls

附件2-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管理办法.pdf

附件3-研修申请表.doc

附件4--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5-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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